"金太阳"介绍
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金太阳工程的通知》
,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三部委计
划在2-3年内,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据估算,国家将为此投入约100
亿元财政资金。"金太阳"工程是继对光电建筑每瓦补贴20元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财政政策,将适时地推动
中国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金太阳"支持条件
"金太阳"项目的监督管理
1、地方财政、科技、能源部门负责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完工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
3、电网企业负责按期统计示范项目发电量,并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4、示范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将扣回补
助资金,并取消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5、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010年和2011年"金太阳"清算要求
1、2010年和2011年下达资金的项目必须分别在2012年2月15日和6月30日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决算报
告等相关材料,申请资金清算,逾期不予受理。对未按规定申请清算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并收回补助
资金;确实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按期完工的项目,要说明具体原因并明确完工时间,同时补贴标准按新标准
执行。
2、按照《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金太阳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
109号)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项目稳定运行。其
中,用户侧发电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电网接入程序,安装自动电能计量装置和运行监控系统,并向电网
运行管理机构传送相关数据。
各年度"金太阳"规模一览
• 2009年,642MW
• 2010年,272MW
• 2011年,600MW
• 2012年,1709MW
申报流程七步走
一、业主提供
《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实施方案》
《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二、业主协调相关政府部门
1、电力部门准许并网意见;
2、融资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落实证明;
3、项目建设地太阳能资源及气候条件证明资料;
4、环保部门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土地使用证;
8. 建筑工程使用许可证(注:4~8为新建项目时提供)。
三、签订文件
1、关键设备商与业主单位签订的中标协议、购销合同等文件。
2、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和跟踪设备等关键设备的检测认证报告。
四、以上资料整理报省(直辖市)级发改委立项批复。由业主上报。
五、报省(直辖市)财政厅、科技厅、能源局盖章。
六、上报国家。
七、批复,施工建设。
补助标准
2009年:
1、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
2、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
2010年:
1、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比例为50%,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发电项目为
70%。车用动力电池(不含铅酸电池)回收用于示范项目储能设施的,参照储能铅酸蓄电池补贴标准给予支持。
2、示范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采取定额补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 4元/瓦(
其中建
材型和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为6元/瓦), 偏远无电地区独立光伏发电项
目10元/瓦(其中户用独立系统为 6元/瓦)。
2011年:
1、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
2、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原则上由9元/瓦调整为8元/瓦(2012年1月18日)。
2012年:
1、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7元/瓦(2012年5月3日下调至5.5元/瓦)。
2、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在7元/瓦
基础上,考虑储能装置配备等因素适当增加。
补助范围
1、利用大型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条件建设的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2、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和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光伏、风光互补、水光互补发电示范项目。
3、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4、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包括硅材料提纯、控制逆变器、并网运行等关键技术产业化。
5、光伏发电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太阳能资源评价、光伏发电产品及并网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
6、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推广按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执行,享受该项财政补贴的项目不在本办法支持范围,但要纳入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汇总上报。
7、已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分摊政策支持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电池组件
(一)性能要求
1、晶体硅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含组件边框面积)≥14.5%,非晶硅薄膜组件≥7%,CIGS薄膜组件≥10%。
2、工作温度范围为-40℃~+85℃,初始功率(出厂前)不低于组件标称功率。
3、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5年。晶体硅组件衰减率在2年内不高于2%,25年内不高于20%。非晶硅薄膜组件衰减率在2年内不高于4%,25年内不高于20%。
4、晶体硅和非晶硅薄膜组件分别按照GB/T9535(或IEC61215)和GB/T18911(或IEC61646)以及GB/T20047(或IEC61730) 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关键部件和原材料(电池片、封装材料、玻璃面板、背板材料、焊接材料、接线盒和接线端子等)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
(二)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晶体硅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500 MWp,2011年实际发货量不低于300MWp(以海关报关单或销售发票为准)。非晶硅薄膜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50MWp,CIGS薄膜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30MWp。
3、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验设备。
4、2009-2011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并网逆变器
(一)性能要求
1、无隔离变压器型逆变器最大转换效率≥97%,含变压器型逆变器最大转换效率≥95%。
2、逆变器输出功率大于其额定功率的50%时,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8,输出有功功率在20%-50%之间时,功率因数不小于0.95。
3、逆变器应具有电网过/欠压保护、过/欠频保护、防孤岛保护、恢复并网保护、过流保护、极性反接保护、过载保护功能和绝缘阻抗监测、残余电流监测功能,电磁兼容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环境使用要求。
4、按照CNCA/CTS0004-2009A《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条件》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关键器件和原材料(IGBT、变压器、滤波器等)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
5、质保期不低于2年。
6、鼓励采用高发电性能、高智能管理、安装灵活方便的新型逆变器。
(二)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三年以上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2011年实际发货量不低于50MWp(以海关报关单或销售发票为准)。
3、配备直流源、功率分析仪、示波器、电能质量分析仪、绝缘耐压测试仪、残余电流测试仪、漏电流测试仪、RLC可调负载等出厂检验设备。
4、2009-2011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储能蓄电池
(一)性能要求
1、直流电压等级为2V、12V。
2、充电接受能力:充电电流Ica与C10/10的比值不小于2.2。
3、容量一致性: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不大于5%,4、荷电保持能力:2V蓄电池储存后剩余容量与额定容量比值不低于96%,12V蓄电池不低于90%。
5、不含有镉、汞、锑等有害重金属物质。
6、在海拔高度4500米,环境温度-20~+45℃条件下能正常使用。正常使用期限不低于5年,2V蓄电池质保期为3年, 12V蓄电池质保期为2年。
7、按照GB/T 22473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
(二)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国家环保部门在产许可企业,注册资本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三年以上独立生产、供应和产品售后服务的能力,且生产检验能力达到200万KWh。
3、通过清洁生产资质认证。
4、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有能力履行废旧电池回收业务,以避免回收环节中的铅危害。
负责单位: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中心
并网管理要求:
1、金太阳示范项目投运前,应与当地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与金太阳项目远程监控中心签订远程监控中心接入协议。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的金太阳项目,可由项目业主、电力用户和当地电网企业共同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国家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中心承担金太阳示范项目的远程监控工作。
2、金太阳项目单位应建立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及时向金太阳项目远程监控中心和当地电网调度机构传送相关信息。
3、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向国家能源太阳能研发中心提出并网检测申请。该中心根据有关并网和检测标准规范对项目实施并网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同时抄送当地电网企业。
数据验收:
国家能源局在2011年10月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指出,金太阳项目必须要将数据发送到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中心负责的金太阳远程监控中心,在收到完整数据后,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中心出具金太阳光伏电站的数据验收证明文件。业主在提交项目审核报告时,必须具备这份数据验收证明才可获得最终的验收通过,方可获得政府的后续30%财政补贴。
TAOKE数据中心(绿色电力网)于2012年6月份获得金太阳光伏电站项目数据验收中心接入许可(TAOKE是国内唯一获得接入许可的企业),TAOKE的数据中心和金太阳数据中心正式对接。今后只要使用TAOKE的光伏数据采集器,就可以同时实现住建部和金太阳的数据验收许可。
2010年8月9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备案了鉴衡认证中心组织制定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授予备案号CNCA/CTS004-2010。这标志着第一个被我国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实施,也为即将进入蓬勃发展的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提供了重要的技术评价依据。
该技术规范主要适用于与低压侧配电网和中高压输电网并网的地面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固定支架和自动跟踪支架的地面光伏发电系统,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发电系统和光伏与建筑结合(BAPV)发电系统以及聚光光伏发电系统。具体规定了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的术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构成、检查和测试的内容、工程系统文件和合同符合性的检查、电气设备检查、土建和支架结构检查、电气设备及系统的测试和检查报告。基本包括了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主要的应用方式以及验收过程所需环节。
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的通知
金太阳示范工程关键设备基本要求(2012年)
金太阳示范项目汇总表
金太阳示范项目进度计划表
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
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金太阳示范工程前期工作要点
金太阳示范工程申报流程
金太阳示范项目并网管理的通知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
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金太阳集中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目录
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目录(第一批)
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目录(第二批)
2010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目录
金太阳示范工程关键设备入围企业目录(2010年)
TAOKE光伏监控新版样册
金太阳项目远程监控中心与上海淘科合作声明
关于金太阳示范工程前期工作要点及提供相关资料